湖北省麻城市幼儿园

麻城市幼儿园园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

麻城市幼儿园园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

 

园级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:

一、热爱幼儿园,热爱幼教事业,认真履行教师职责,有良好的师德修养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敬业爱生,团结同志,善于合作。能与时俱进,不断探索,勇于创新。

二、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,教学工作量饱满。

三、具备合格学历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,骨干教师应具有5年以上教龄。

近三年内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作为、骨干教师参评人推荐:

一、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;

二、不服从分配,不遵守纪律,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,或因病、因事离开本岗位累计三个月以上,不能履行职责;

三、工作中,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的;

三、违背教师职业道德,违反《关于推进教育诚信建设的规定》、《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“十不准”》和《关于规范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家教行为的若干规定(暂行)》等规定,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;

四、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;

骨干教师除符合基本条件外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一、基本技能扎实,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,组织幼儿园教育教学能力强;

二、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,积极参与课题研究,教学效果好。

二、3年内参加园级及以上观摩课、公开课获得好评,或在园级、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奖,或专业论文、优秀活动方案在市级及以上获奖,或辅导幼儿作品在市级及以上获奖,或在市级、地级以上的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报告(研讨课),或3年内承担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有阶段性成果;(以上条件不并列)。

三、能够了解并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组织教学,德育和班主任工作取得明显成绩。所带过的班级一向常规秩序良好,幼儿整体综合素质好,在同类班级中表现突出。

 

园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法:

请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(已评上的骨干教师和在幼儿园工作未满5年的教师除外)将相关学历证书与荣誉证书原件交到教务处评审。由群众与园委会成员分别参与评分,其中群众评分占40%,园委会成员评分占60%,最后综合选取。

园级骨干教师的权利和义务:

1、          评选麻城市市级骨干教师必须首先是园级骨干教师;

2、          同等条件下,优先园级骨干教师评先、评模、晋级、外出培训学习等;

3、          骨干教师需发挥骨干示范、带头作用;

4、          骨干教师要承担培训指导其他教师任务;

幼儿园园级骨干教师量化评选细则

一

工

作

态

度

(10分)

工作要求

评分标准及方法

1、政治思想好、讲大局、协作精神强。(3分)

 

评议一般-0.5分

    差-1分

2、师德高尚,服务态度好。(3)

3、工作积极主动,吃苦耐劳,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。(4分)

二、工作

年限(3分)

 

有五年以上教龄

工作五年之后的教龄按每年0.25分计算,总分不超过3分

三

工

作

能

力

(17分)

1、具有较强的专业基本功和丰富的专业理论素养。(5分)

评议一般-1分

    差-2分

2、班级教育教学常规工作突出。(5分)

3、能承担教研和课题实验任务,具有一定的实验和研究成效。(7)

评议一般-1.5分

    差-3分

四

工

作

成

绩

(20分)

1、优质课。(6分)

 

国家级6分、省级4分

地级3分、  市级2分

园级1分 (可累计分)

2、文章发表、论文获奖。(6分)

3、优秀活动方案、教具。(4分)

4、辅导作品获奖。(4分)

 

 麻城市幼儿园

2008年9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