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省麻城市幼儿园

麻城市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

麻城市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责任状

 

全园教职工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齐心协力抓好安全工作,现根据我园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。

一、建立安全工作管理机构,实行一岗双责制。

1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

   组  长:乔建

副组长:饶胜怀

组  员:汪先霞 汪晓妮 潘文华 张健 金素芳 龚元林梅琴花 易琴莲 各年级组长

2、建立安全工作责任网络

保教园长   年级组长  班主任  教师、保育员

后勤园长   医务室 综治维修 门卫 食堂 财务室 保管室 保洁员

宣传园长   办公室 宣传组

3、建立安全检查制度

每周一安全小组全面认真地检查安全工作,及时记载,作出处理,各岗工作人员随时发现安全隐患,随时向领导报告。

4、实行安全责任制

组长领导工作小组,副组长全面负责全园各项安全工作。后勤全面负责园舍、财产、饮食、锅炉等设备维修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,维护幼儿安全。教务处全面负责幼儿安全方面的安全。

(1)值班领导安全责任:切实履行值班职责,按时到岗。幼儿未离园,不得擅自离岗,特殊情况先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,加强入园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的监督管理。了解安全隐患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督导工作人员妥善处理事故,做好家长工作,有失责行为的要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。

(2)办公室安全责任:建立全园安全工作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搞好全园安全宣传工作,设立固定的安全知识宣传栏和宣传牌,定期更换内容,利用校园媒体开展安全教育,建立家、校联系预防机制,组织幼儿实地安全演练。

(2)后勤安全责任:

      维修人员:应定期对房屋、所有设备、交通等进行安全保护和检查,特别是重点部门地点的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汇报,及时更换、维修或停止使用,迅速处理解决。对易发安全事故的部位如通道、大型玩具要采取有效措施,加强方范。

综治、门卫(也是消防人员):要严格执行综治制度,维护幼儿园安全。加强幼儿入园离园市的管理,坚决禁止闲杂人员入内,扰乱教育秩序,防止幼儿走失和被拐骗。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。

食堂:要加强卫生安全管理,严把食品进货关,坚决拒进不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或原料。严格执行食具消毒和卫生操作制度,确保师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,防止中毒等事件发生。定期检修锅炉操作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。管理好食堂财产,保证财产安全。

医务人员: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,检查食品;指导全园各部门的卫生消毒,予以监督检查记载;及时做好免疫和防病工作;严格医疗操作规程,严格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管理,杜绝医疗和药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。购买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,并负责传染病舆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,建立师生健康报告档案,组织师生定期检查。对有特异体质、特点疾病或其他生理、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,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。

(3)       保教安全责任:

教务处:全面负责幼儿安全工作,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,警钟长鸣。经常检查,督促各班安全工作落实情况,预防事故,确保安全。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,对有特异体质特点疾病或其他生理、心理状况异常的师生,做好安全信息记载,并及时告知其监护人。对日常教学活动和校内外活动时,应当遵循教学规范,落实安全要求,合理预见,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,明确各岗安全职责。

年级组长:全面负责本组安全工作,定期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反映,协同领导,督促各班主任解决问题。

班主任:加强班级财产与幼儿安全管理,组织本班保教人员采取多种措施消除安全隐患。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,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。协助上级领导并会同本版教师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。

保教人员: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(一日工作程序),坚决执行卫生保健制度,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;保教配合,分工协作,对幼儿进行安全保护的同时,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,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,妥善放置和保管本班的设备、用具、药品等;细心观察,经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保教人员上下班必须严格履行交班手续,作交班记载,生活班教师需到室外操作如:提水等必须告知当班教师。

二、建立安全制度

(一)建立幼儿事故预防制度

各项活动一幼儿为中心,全体工作人员要注视幼儿的各项活动,确保幼儿安全。

1、  预防烫伤:

(1)  饭、菜、汤、水提到班级要妥善放置,应放在幼儿拿不到和不经常活动的地方,分发食品不从幼儿头顶传递。

(2)  教师提饭、菜、汤、水时,注意周围孩子。

(3)  冬天烤火必须使用火盆围子。夏天熏蚊要有保护罩。

(4)  教育幼儿不接近有电、有火、有热水的地方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。

具体负责人:班级工作人员等。

2、  预防外伤:

(1)       注意场地房屋、用具、玩具 、家具、电线、电路的使用安全,维修人员专门管理,每周一全面检查,及时维修。要 及时发现,及时报告,及时处理,避免触电、砸伤、摔伤等事故的发生。

(2)       户外活动和自由活动时,必须保教配合。幼儿活动控制在教师实现范围内。大型玩具上活动时,注意照顾和保护幼儿。

(3)       对幼儿不拖、拉、拽,防止脱臼。

(4)       晨、午检时,注意幼儿是否有危险物品。教育幼儿不以小刀、玻璃片等危险物品做玩具。

(5)       教育幼儿不爬在窗台楼道护栏上,作游戏和张望。防止摔伤。

(6)       教育幼儿不打闹,不那树枝、玩具等投掷、抢打。学会保护自己同时也不上别人。

具体负责人:保教人员、维修人员等。

     3、预防医疗事故和中毒

防药物中毒:

(1)       成人、幼儿药品以及剧毒药品有医务人员保管,要严格分开放置。注意变质期和失效期。

(2)       危险有毒药品分到班上使用时,保育员必须妥善保管与使用,剩余的药品立即送回医务室。

(3)       幼儿内服药的保管和服用应有医务人员负责,按时送到班上,仔细核对,幼儿服后才能离开。

具体负责人:医务人员   保育员等。

防医疗事故:

(1)       作好医疗器械消毒工作,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。正确即使处理幼儿伤病。

(2)       严格掌握预防接种禁忌症和药物过敏史。

具体负责人:医生等。

食物中毒:

(1)       班级和食堂食具每餐洗净送厨房消毒柜消毒,药物消毒按要求操作。

(2)       不买腐烂变质食物,不吃隔日剩饭菜。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疾病。

   具体负责人:厨房工作人员、医生等。

4、  预防异物入耳、鼻及气管:

(1)       教育幼儿不把纸团、扣子珠子、别针等塞到鼻、耳口里。

(2)       教育幼儿哭泣时不要吃东西。

(3)       注意随时观察,给予保护。

具体负责人:保教人员、家长。

5、  预防走失及接送安全:

(1)       门卫随时注意关好门,开门后不得离岗 ,不让幼儿单独出入。不允许闲杂人员入内,杜绝幼儿走失或被拐骗事故发生。

(2)       户外活动时,必须保教配合,清点人数。

(3)       上下午班教师交班时,必须履行交接手续,清点人数和介绍幼儿情况。

(4)       入园、离园,教师必须与家长作好幼儿交接工作,保证幼儿的接送安全。

具体负责人:门卫、保教人员、综治。

(二)各岗安全制度

1、财务安全制度

       (1)库存现金每日不得超过1000元限额,报帐或付款金额在500元以内付现金,500元以上开支票。

       (2)各项收费当天存入银行。

       (3)财务室工作人员要随手关锁门、屉、柜,非本室人员不得随意在财务室停留。

       (4)发票印、签分别保管,出纳不填空白支票,杜绝大额现金支出(不超过500元),违规处罚,出具支票由出纳负责,必须填写上日期及使用限额。

      2、医务室安全制度

       (1)保管好常用药品,不得使用变质和 失效药品。

       (2)医疗器械严格消毒,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。

       (3)认真仔细晨检,坚持“一摸、二看、三查、四问”。

       (4)认真核对用药幼儿再喂药。

       (5)严格掌握预防接种禁忌症和过敏史。

       (6)有人身危害的药品如;毒鼠药、消毒的必须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上锁。

      3、保管室安全制度

       (1)对借出物品一一登记,并督促归。还音响乐器、演出服不外借。。

       (2)贵重物品借用时要经园长同意签字,才能办理借出登记手续。

       (3)物品损坏和遗失时分清责任,进行赔偿。

(4)妥善放置物品,严格防虫、防腐、防潮、防火、防盗、防重压、防摔打,物品半年清查一次。

(5)注意门窗等设施的安全防范严密性检查。

4、厨房安全制度

(1)严格执行食品卫生“五四”制和食品卫生法规。

(2)妥善保管好库存粮食及其制品,不得变质,不得生虫。

(3)洗米前,认真挑拣去除粮米中异物。

(4)严格掌握餐具、炊具消毒时间,保证厨房卫生。

(5)每日下班前,认真进行水、电、炊事机械及门、窗处的安全检查,并将结果填写到安全记录本上。

(6)加强对锅炉的爱护和检查,执行锅炉操作规程,注意防火,严格防腐蚀。

(7)非工作人员控制进厨房,避免传染病或投毒事件发生。

5、班级安全制度

(1)遵守幼儿安全制度。预防烫伤、外伤、药物中毒、预防异物入耳、鼻及气管,防止幼儿走失。

(2)认真进行安全检查。

关闭录音机、水龙头、电扇、风琴盖;关好门、窗;做好班级安全记录。

6、  综治、门卫(也是消防员)安全制度

(1)       准时上岗,坚守岗位。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,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、有毒物品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进园内。

(2)       眼勤、手勤、耳勤、腿勤,防止幼儿走失,杜绝幼儿单身出门。

(3)       刮大风时注意门窗关好,下大雨时注意楼内有无漏雨和下水道是否畅通。

(4)       如有火警火灾,及时组织扑救,及时关闭电总闸,不得擅自让外人搭水搭电。注意防火、防盗。严格对火源、水源的管理,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治安灾害、防破坏的“四防”工作

(5)       做好平时工作记录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综治办或主管领导。

(6)       每期至少组织一次针对洪水、地震、火灾等自然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,使师生掌握避险、逃生、自救的方法。

(7)       违反以上职责的,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。

三、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及处理办法

1、事故报告:

一般事故,值班领导和班主任督导,及时报医务室登记并处理,事后一小时内报告园领导;较大事故,必须立即报告园领导,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,安全领导小组迅速调查情况,确定事故性质,明确责任人,申请保险赔偿,并研究作出处理意见。

2、事故处理

(1)一般事故:较轻微伤(2针以下缝合)、烫伤等,无论是否产生负面影响的各类事故为一般事故。

(2)较大事故:2针及以上缝合的外伤,轻度骨折,轻度烫伤,脱臼,走失未果,窒息,义务入口、耳、鼻、候等,以及一般的人为事故(含体罚和变相体罚)的各类事故为较大事故。

重大事故:重度外伤,骨折,烫伤以及较大的人为事故(含体罚)等各类事故为重大事故。

3、明确事故责任

依据《幼儿园工作人员安全职责》、《幼儿园一日工作程序》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引发事故的原因以及失则行为人,确定事故的主要、次要、连带责任人。造成事故的直接失责人为直接责任人,间接的为次要或连带责任人。

4、事故处理

(1)行政处理

一般事故对责任人给予不同程度的批评教育,当年不评模不评先,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。

较大事故对责任人进行大会批评会停职反省等处分,2年不评模不评先,承担相应经济处罚。

重大事故对责任人必须严肃处理,进行行政处分(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撤职、降级、开除等),5年不评模不评先,承担相应经济处罚。

(2)经济处理

       幼儿事故属于保险范围的索赔后剩余部分按主要责任人50%,次要责任人30%,连带责任人20%的比例承担,经济损失和处罚二人承担的按60%和40%承担,不属于保险范围的按上比例全部承担。意外的幼儿事故,责任人按比例承担医疗费,损失超过100以上单位予以部分报销,报销100元超过部分的80%。人为事故承担全部经济损失。

其他渎职事故,如:财产损失等,论资赔偿并承担相应经济处罚,比例同上。

(3)       诉诸法律的事故,依据法律仲裁处理。

(4)       凡发生较大事故的个人其所在部门,当年不评优不评模。

四、实行班级安全评比制度

     每期定时进行班级幼儿安全工作评估,期末进行安全班级评比,对安全班级予以表彰奖励。

     各部门严格执行安全制度,凡应聘上岗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领导小组的检查、指导,自觉履行安全职责,承担安全责任,并于应聘之日签订安全责任合同,有效期同聘期。